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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迁移人口和总迁移率
    建国以来,哈尔滨市人口迁移变动幅度之大,在全国城市中是罕见的,这是哈尔滨市人口变动的突出特点之一。1950-1990年41年间,迁移人口总量为6558652人,是同期人口自然变动(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总量的2.72倍,年平均迁移人口总量为159967人,平均总迁移率为80.0‰。
    1950-1962年是人口迁移的高峰阶段。这段时间,为哈尔滨市迁入人口的高峰期(1950-1960年)和迁出人口的高峰期(1950-1962年),形成了总迁移人口的高峰期。13年间总迁移人口 4383951人,年平均337227人,平均总迁移率 241.37‰。这中间,1953年总迁移人口58.2万人,占当年平均人口的55.4%,迁移的规模之大和强度之高是惊人的。这是建国后哈尔滨市政治、经济形势发生巨大变化的具体反映。
    1963-1981年是人口迁移的波动阶段。这19年正值国民经济调整、“文化大革命”和拨乱反正时期,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返城,干部插队落户上干校落实政策返城,工人支援大小三线之后返城。前期是迁出多于迁入,后期是迁入多于迁出。一反一复,人口迁移量增大。由于政策时紧时松,迁移量时大时小,使人口迁移呈波动状态。19年间总迁移人口1617290人,年平均迁移人口85121人,平均总迁移率40.51‰。
    1982-1990年是人口迁移的稳定阶段。这段时间哈尔滨市同全国形势一样,政治、经济形势稳定而且越来越好。人口迁入迁出也都处于稳定状态,无大出大进现象,因此人口迁移呈稳定形势。 9年间总迁移人口557411人,年平均迁移人口61935人,平均总迁移率为23.33‰。

    迁入人口和迁入率
    建国以来哈尔滨市迁入人口的数量非常之大,这是哈尔滨市人口增长快的主要原因之一。1950-1990年的41年间共迁入人口3648467人,年平均迁入88987人,平均迁入率44.50‰。
    1950-1960年是人口迁入的高峰阶段。建国初期,对城市人口缺乏控制,户籍管理比较宽松,外市县及农村人口来哈尔滨经商、做工、求职、求学以及投亲靠友,可以较自由地进入哈尔滨市,而且也能比较容易落上户口,这就为这一时期人口大量迁入提供条件。同时,在这段时间里,政治、经济形势发生许多重大变化,促进了人口大量迁入。这阶段的人口迁入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有计划迁入,如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许多工厂企业从辽宁迁来哈尔滨,这些工厂企业的职工及家属几万人也随之迁入哈尔滨市;同时,这一阶段正是国民经济恢复之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为解决技术力量和劳动力的不足,多次从南方各省招聘知识分子和技术力量,并从哈尔滨市周围各县农村招收近20万农民进城。二是自流人口的大量流入。随着“大跃进”的步伐,各条战线百业俱兴,劳力奇缺,这时正逢关内一些地区连年闹灾,大量灾民蜂拥而至。仅1958年哈尔滨市就安排22万人就业。全民所有制工人数从1949年的13万人猛增到67.4万人,加上集体所有制职工,职工总数达78万人,增长了5倍。11年间共迁入人口2335209人,年平均迁入212292人,平均迁入率163.41‰。
    1961-1977年是人口迁入大幅度下降阶段。这17年适逢经济困难、国民经济调整和“文化大革命”时期。 3年自然灾害时期,闲散人口在城市难以谋生;国民经济调整,许多工厂企业关停并转,劳动力严重过剩。1964年国民经济调整结束经济形势好转,但城市劳动力已饱和,外地人口来哈尔滨就业已十分不易。加之户口管理严格化、正规化,迁入户口亦十分困难。因此这段时间人口迁入量急剧下降。接着是“文化大革命”,大批干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进城、返城人口数量很小。这17年共迁入人口588672人,年平均迁入34628人,平均迁入率17.04‰。
    1978-1982年是人口迁入的低峰阶段。这 5年也是“十年动乱”结束后的拨乱反正时期,大批干部落实政策返城(包括家属)和知识青年返城,据统计仅这段时间返城知识青年达20.7万余人。5年间共迁入人口411670人,年平均迁入82334人,平均迁入率 35.02%。1982-1990年是迁入人口的稳定阶段。这一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形势好转,政治形势稳定,为了控制城市人口增长,对迁入人口实行严格控制政策,因此,历年迁入人口数量比较均衡稳定。8年共迁入人口312916人,年平均迁入39115人,平均迁入率14.63‰。

    迁出人口和迁出率
    建国以来哈尔滨市迁出人口的数量也非常大,这是哈尔滨市人口数量得到一定控制的原因之一。1950-1990年41年间共迁出人口2910185人,年平均迁出70980人,平均迁出率35.50‰。
    1950-1962年是人口迁出的高峰阶段。哈尔滨市解放至建国前夕,为了减轻城市负担,解决失业半失业工人和城市贫民的生活困难,并使他们能在土地改革中分得土地、房屋,做到自立更生,并促进农业生产,从1947年冬到1948年春,市政府动员了12200户、48000人到牡丹江省、松江省、合江省、嫩江省所属各县农村落户。这是哈尔滨市解放后第一次有计划地从城市向农村移民。
    建国之后,由于形势发展需要,大量自流人口拥入,其中虽然大部分被安排就业,但社会上还有很大一批闲散劳力和无固定工作的临时工。同时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一部分不适应国计民生的工商企业被淘汰,还有一部分处于半停业状态,造成私营企业职工的转业和失业。当时每年还有一万多名初中、高中毕业生加入劳动队伍。这种种原因造成城市劳动力过剩,浮闲人口增多。与此同时,由于大批农民进城,造成农业劳动力的严重缺乏。根据这两方面的情况,1955年 8月,哈尔滨市政府提出了《关于动员剩余劳动力参加农业生产的报告》,从1955年秋到1956年春,先后动员迁出105200人,到省内的19个县的农村落户。这就是哈尔滨市第二次有计划地从城市向农村移民。
    1957年,随着人口的剧增,城市负担不断加重,在人民的经济生活中出现住房、坐车、粮食和物资供应、就业、儿童入托、入学等一系列困难,仅1957年登记求职的失业人员就达 38016人。经过1957年党的整风运动,广大干部和知识青年响应党的号召,掀起了上山下乡的高潮,许多城市居民和军人家属也报名下乡,同时大批自流人口也随之下乡或返籍,这次共有72000人下乡参加农业生产。这是哈尔滨市第三次有计划地从城市向农村移民。
    1960年国民经济发展出现严重失调,接着由于自然灾害国民经济出现严重困难。全市工厂企业施行关、停、并、转,由1423个减少到 893个,全民所有制职工由67.4万减少到41.9万。为了解决城市人民生活困难和精减下来职工的出路,1960年上半年成立了“中共哈尔滨市压缩城镇人口领导小组”,到1963年6月,全市共动员42.2万人返籍、下乡,占1960年末哈尔滨市人口总数的20.82%。这是哈尔滨第四次有计划地移民。
    这13年中,共经过了3次大规模的有计划地从城市向农村移民,加上正常的人口迁出和外流,共迁出人口1964406人,年平均迁出151108人,平均迁出率108.15‰。
    1963-1967年是人口迁出的下降阶段。这5年是国民经济调整结束,国家经济形势好转,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政治形势稳定的时期,在这段时间里,没有开展有计划地大规模的人口迁移活动,外迁人口均属正常性的迁出。因此迁出人口的数量急剧下降。5年共迁出人口191927人,年平均迁出38385人,平均迁出率为19.49‰。
    1968-1976年是人口迁出的低峰和波动阶段。这 9年正值“文化大革命”时期。1968年随着“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发展,开始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干部插队落户上干校、工人支援大小三线建设。据不完全统计,1968-1977年全市有31.5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省、地、市干部插队上干校和支援三线建设约20万人(包括家属)。连续9年人口大量外迁,使哈尔滨市人口迁出形成低峰时期(同第一次高峰比较而言)。但由于这 9年中人口外迁并不均衡,动员紧的年份迁出数量就多,动员松的年份迁出数量就少,因此形成人口外迁的波动状态。9年共迁出人口 437969人,年平均迁出48663人,平均迁出率23.41‰。
    1977-1990年是迁出人口正常和稳定阶段。这14年正值“文化大革命”结束,拨乱反正、落实各项政策。随着改革开放,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动员人口外迁的政策措施停止,人口的迁出均属正常的迁移活动,因此从1977年以来人口外迁数量下降并趋向稳定。14年间共迁出人口315883人,年平均迁出22563人,平均迁出率8.96‰。

    净迁移人口和净迁移率
    1950-1990年的41年间,哈尔滨市迁移增长人口738282人,年平均增长18007人,平均增长率9.01‰。1990年末哈尔滨市的人口总数比1949年末人口总数增加了204.2万人,迁移增长人口占增长人口的36.15%。这中间不包括迁入增长人口的自然增长部分。
    1950-1960年是人口迁移增长的高峰阶段。这一阶段人口变动的特点是人口迁入量大,迁出量也很大,迁入量大大高于迁出量,人口迁移增长的数量很大,形成了人口迁移增长的高峰期。11年间迁移增长人口647238人,年平均增长58840人,平均增长率 45.29‰。在这11年中,只1955年出现迁移负增长,这是哈尔滨市解放后第二次有计划从城市向农村移民的结果。11年间哈尔滨总人口增长了1.58倍,从78.5万人骤增到202.7万人,迁移增长占52.10%。
    1961-1976年是人口净迁移的低谷阶段。这一时期人口迁移的特点是人口迁入量大幅度下降人口迁出量也下降,迁出量大大高于迁入量,人口净迁移持续处于负增长状态。在这16年中,有11年人口净迁移是负增长,形成了人口迁移的低谷阶段。16年迁移负增长35万人,年平均负增长2.19万人,平均增长率为 -10.79‰。哈尔滨市人口1960年为 202.7万人,16年后的1976年为210.6万人,仅增加7.9万人,年平均增长0.49万人,增长速度如此之慢,源于人口迁移负增长数量之多。
    1977-1981年是人口迁移增长的低峰阶段。这一时期人口迁移的特点是由于下乡知识青年和下放干部大批返城,人口迁入量急剧上升;由于知识青年不再上山下乡、干部也不再插队上干校,人口迁出量下降。形成了人口迁移增长的低峰期。 5年间迁移增长28.2万人,年平均增长5.64万人,平均增长率24.81‰。这次人口迁移增长低峰,使哈尔滨市人口在200万上下摆动十六七年之后,迅速突破250万大关。
    1982-1990年是人口净迁移的稳定阶段。这一阶段人口迁移的特点是迁入人口减少,迁出人口也减少,迁入略多于迁出,使人口迁移增长处于平稳正常状态。9年间迁移增长15.9万人,年平均增长1.77万人平均增长率6.66‰。

    迁移人口构成
    一、迁入人口与非迁入人口户数与人口数构成
    哈尔滨市是人口迁移量非常大的城市。但是人口迁移是交叉进行的:迁入人口中,经过一段时间有一部分人口又迁出;迁出人口中经过一段时间有一部分人口又迁入,因此,在全部人口中有多少迁入人口,有多少非迁入人口(哈尔滨原居住人口和在哈尔滨出生的人口),各占多大比重,长期以来难以弄清。1986年哈尔滨市人口迁移抽样调查解决了这一问题。
    这次抽样是以户为单位,全市抽取628户。调查结果在628户中有迁入人口的户为425户,占 71.97%,无迁入人口的户176户,占28.03%。调查人口数为2433人。调查结果在全部被调查人口中,迁入人口为874人,占35.92%;非迁入人口为1559人,占64.08%。以上述户数和人口数各占的比例推算,1986年哈尔滨市总户数为 72.17万户,有迁移人口户约51.94万户,无迁移人口户约20.23万户。1986年哈尔滨市总人口为 266.85万人,迁入人口为95.85万人,非迁入人口约为171万人。
    二、迁入人口的性别、年龄构成
    迁入人口的年龄众数集中在15-29岁年龄段,构成比重高达65.5%,比1982、1990年哈尔滨市人口同年龄段比重高出一倍,也就是说迁入人口在迁入当时有近三分之二的人是15-29岁的青年人,这表明迁入人口比市区人口的年龄构成要轻。
    迁入人口中15-54岁的劳动适龄人口占82.5%,比1982、1990年哈尔滨市同年龄段人口比重分别高出17和15.6个百分点。迁入人口中14岁以下和55岁以上的被抚养人口仅占17.5%,比1982和1990年哈尔滨市同年龄段人口比重分别低17和15.6个百分点。迁入人口中劳动适龄人口比重高,被抚养人口比重低,这对哈尔滨市的发展和建设是有积极意义的。
    迁入人口的性别构成中,性比例为50.06∶49.94,性别比为100.23,性别构成正常,这对哈尔滨市人口性别构成起到合理调节作用。
    三、迁入人口迁入年代分布
    50年代是哈尔滨市人口迁入的最高峰期,“分布表”中50年代比重虽较高,但并不是最高峰,这是因为50年代虽然迁入人口数量大,但在国民经济调整和经济困难时期,以及后来二三十年的长时期中,这批迁入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又迁出。抽样调查获得的数据是50年代迁入而又长期居住在哈尔滨市的人口,只反映50年代迁入人口在1986年时的数量状况,而反映不了50年代当时迁入人口数量的实际情况。“分布表”中1977-1982年为人口迁入的最高峰期,这是因为“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大批返城人口,1986年这部分人口都是哈尔滨市的常住人口,因此,“分布表”这一时期为人口迁入的最高峰期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
    四、迁入人口迁出地分布
    (一)省外迁入人口
    哈尔滨市的迁入人口中,由黑龙江省以外的其它各省、市迁入的人口占全部迁入人口的38%。省外迁入人口来自20个省、市、自治区以及国外。迁入人口数量最多的省是山东,其次是辽宁、吉林、河北。从辽宁、吉林、河北。从辽宁、吉林迁来哈尔滨的人口,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先从山东迁到辽宁、吉林,然后又从辽宁、吉林迁来哈尔滨,所以建国以后从省外迁来哈尔滨市的人口中,几乎一半以上是来自山东省。
    (二 )省内迁入人口
    哈尔滨市的迁入人口中,由本省内迁入的人口,占全部迁入人口的62%。省内迁入哈尔滨市的人口,大部分来自省内各县。
    (三)迁入人口迁出地类型构成
    在迁入哈尔滨市的人口中,来自城市的占22.3%,来自农村的占52.2%,来自乡镇的占25%。另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对1985年7月1日-1990年7月1日5年间迁入人口迁出地类型调查资料,由其他城市迁来哈尔滨市的占25.58%(本省占21.78%,外省占35.24%),由镇迁来哈尔滨市的占26.25%(本省占27.4%,外省占23.31%),由乡迁来哈尔滨市的占48.17%(本省占50.82%,外省占41.45%)。人口普查迁入人口迁出地类型构成比,同抽样调查构成比非常接近,在迁入人口中,直接来自农村的占一半(抽样调查为52.2%,人口普查为 48.17%)。如果加上由镇迁入的,几乎有80%的迁入人口是来自乡村,。
    五、迁入人口职业构成
    迁入人口迁入前在业者(不包括农民)占40%,迁入后在业者占70.5%,在业率提高30.5个百分点。迁入人口迁入后的待业人员(包括待开学)仅占1.5%,也就是说凡符合就业条件的,绝大部分已安排就业。迁入人口中农民数量最多,占21.3%,迁入后继续务农的占4.2%,其余大部分已成为国家职工。
    人口迁入前后职业构成发生很大变化。工人迁入前占18.4%,迁入后为29.7%;干部迁入前占4.6%,迁入后占8.6%;办事人员迁入前占2.8%,迁入后占6.0%;专业技术人员迁入前占4.8%,迁入后占9.4%,商饮服务人员迁入前占1.3%,迁入后占2.9%,几乎都增加一倍以上。这种职业构成的变化反映了迁入人口迁入后社会地位有了很大变化。
    六、迁移人口文化程度构成
    (一)迁入人口迁入时的文化构成,同非迁入人口和1982年市区人口比较,有两个特点,一是迁入人口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比重高,是非迁入人口和1982年市区人口大学文化程度比重的2.35倍和2.41倍。这同迁入人口中专业技术人员和大学生毕业分配人数较多相关。二是迁入人口文盲比重高于非迁入人口和1982年市区人口。这是由于迁入人口中农民比重高的原因。
    (二)迁入人口文化水平提高的快。迁入人口1986年大学和大学肄业或在校文化程度占 13.44%,比迁入时提高了6.53个百分点,是同期非迁入人口和1982年市区人口大学文化程度的3.88和3.25倍。迁入人口文化水平提高快,是由于迁入人口中15-29岁青年人口比重高(65.5%),而且这些年青人大部分是下乡知识青年,迁入后升学或在职进修者较多。
    (三)迁出人口的文化水平高于迁入人口。也更高于非迁入人口和1982年市区人口。迁出人口大学文化程度比重与迁入人口迁入时基本相同,迁出人口中大学文化程度比重高,是由于大专院校毕业生分配带来的结果。而高中文化程度比重则是迁入人口的1.7倍。迁出人口小学文化和文盲两项比重仅占15.07%,而迁入人口小学文化和文盲两项比重高达40.25%,是迁出人口的2.67倍。可见,迁出人口越多,对哈尔滨市人口文化水平的负影响越大。
    七、迁入人口婚姻状况构成
    (一)迁入人口在婚姻状况中的突出特点是未婚率高
    迁入人口迁入时15岁以上人口未婚率高达 46.88%,是1982年市区15岁以上人口未婚率的1.48倍,是1990年市区15岁以上人口未婚率的2.01倍。其中男性人口未婚率尤其高,达 57.56%,是1982年男性未婚人口的1.69倍,是1990年的2.18倍。迁入人口未婚率高是较普遍现象,而哈尔滨市迁入人口未婚率高是由于1978年以来大批知识青年返城,当时他们年龄普遍较轻,特别是上山下乡期间生活不稳定,虽然已达结婚年龄,但结婚的人数很少。迁入人口未婚率高带来的后果是生育率的上升。
    (二 )迁入人口婚姻状况的另一个特点是早婚率高
    迁入人口15-19岁已婚率18.11%,是1982和1990年市区15-19岁人口已婚率的27.03和19.68倍 。其中女性人口已婚率高达30%,是1982年和1990年市区15-19岁人口已婚率的29.41和21.28倍。这种现象的存在,主要是由于迁入人口中,农民占的比重高,他们接受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教育不够造成的。
    八、迁入人口迁移原因构成
    (一)工作调动、分配工作、复转退军人以及这3项随迁家属占迁入人口的主要部分。抽样调查占50.06%,公安局统计占29.87%,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占23.64%。由于哈尔滨市是黑龙江省会所在地,省直、铁路、林业、松花江地区等部门主要机关均设在哈尔滨市。这些单位的干部、职工均在全省或地区内调动,同时哈尔滨市也是复转退军人安排的重点城市。因此,这几方面的人口迁入虽然随着上层机关的调整,数量会有所变化,但始终是迁入人口的主要部分。
    (二)落实政策 、知青返城、招工3项,在抽样调查统计中占17.17%,在公安局的统计中占28.7%。但这3项均属一定历史时期的迁入原因,不是长久存在。知青返城到1981年已结束;招工是知青返城的一种形式,到1986年数量已很小;落实政策一项虽然到1986年尚有2000多人,随着落实政策工作的结束因落实政策而迁入的人也不会再有了。
    (三)大中专录取分配学生一项在公安局的统计资料中,占迁入人口的21.5%,比重很高。人口普查统计以“学习培训”立项,比录取分配有所扩大,比重上升到 33.39%。哈尔滨市是黑龙江省文化教育的中心,1990年底市区有高等院校22所,中等专业学校45所,还有许多各级党、干校,这些学校均在全省或全国招生。随着教育事业、特别是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因录取分配而迁入哈尔滨市的人数不断增加。但学生的迁入和迁出是对流的,每年因学业结束迁出的人口数量 同每年因录取 分配迁入的人口数量基本 上是平衡的。
    (四)投亲寄养和婚迁两项在抽样调查统计中占迁入人口的24.14%,公安局统计资料仅投亲抚养一项占11.1%,人口普查统计占 19.78%。投亲寄养包括的内容很复杂,伸缩性很大,凡无正当理由迁入者,均可通过“投亲寄养”进入城市。因此,这两项迁入人口数量的增减,在于对具体政策的掌握。
    (五)务工经商一项,抽样调查统计仅占0.8%,这是1986年之前的实际状况。公安局的统计资料未列项。人口普查是截止到1990年的统计,因务工经商迁入的人口上升到迁入人口总数的20.13%。这充分反映了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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